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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口試

1. 自96年6月20日起,研究生申辦學位考試者,請進入本校學生資訊系統第11選項【輸入論文資料】輸入論文題目及指導教授資料,再由系統列印申請表件併同本所「碩士學位口試委員推薦表暨碩士學位口試時程排定表」送請指導教授簽字後,於口試前10個工作天 ( 不含星期例假日 ),洽所辦公室(T1-203)辦理。

2. 碩士學位口試申請表件、口試委員推薦表暨口試時間排程表各學期最晚提送時間:上學期為1月15日止,下學期為7月15日前,未於系統輸入、列印而擬提出申請、以及逾期繳件者,本所均不予受理,敬請諒察。(96.6.15臺科大教研字第960104號函及第92次所務會議決議)

3. 口試委員之聘請原則:(1) 口試委員以三位,不超過四位為原則。

二、學位考試之舉辦時間

第一學期為十月一日開始至一月底,第二學期為四月一日開始迄至七月底。

三、發放畢業證書(辦妥離校手續)時間

第一學期自1月15日起至1月31日止,第二學期自畢業典禮日開始迄八月底止。

四、研究生辦理離校手續時間

截止日期等同為次學期之註冊截止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