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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0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修習 EMI 課程獎助學金辦法及申請表

  1. 修 1 門 EMI 課程並學期成績及格者,且英語檢定成績相當於 CEFR B1 (TOEIC>550)以上,給予 1,000 元獎助學金,限碩一。
  2. 修 2 門 EMI 課程並學期成績及格者,且英語檢定成績相當於 CEFR B2 (TOEIC>785)以上,給予 2,000 元獎助學金。
  3. 修 3 門 EMI 課程並學期成績及格者,且英語檢定成績相當於 CEFR B2 (TOEIC>785)以上,給予 3,000 元獎助學金。
  4. TOEIC 或校定英語會考成績相當於 CEFR C1 (TOEIC>945) 以上給予 4,000 元獎勵,若已於語言中心領取過獎勵,仍可向工程學院各系所申請獎助學金 2,000 元獎勵,每位學生僅限申請一次。
  5. 自控所學生(限碩士一般生,不含在職專班,博士生和外籍生)領取上述 EMI 獎助學金總額上限為 7,000 元。
  6. 自控所學生畢業前共修滿 6 學分 EMI 課程 (E2 等級, EMI 課程學分佔畢業學分 25%以上) 即頒予「雙語化學習 E2 等級證書」以資鼓勵。
  7. 可申請獎助學金之期限為 111 年 06 月 01 日至 111 年 07 月 08 日。
  8. 此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僅適用於 110 學年第二學期, 110 學年第一學期之前 (包含 110學年第一學期) 的成績與 EMI 修課數皆不予以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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